【考试安排】2024年9月7、8日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要求和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现将2024年9月7、8日批次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点击相应职业/工种可查看报名条件]

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

健康管理师(三级)

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

④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

育婴员(四级、三级)


特别说明:(1)、根据最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同一批次每个职业(工种)报考人数满30人后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要求的,将自动顺延至下批次考试,并将按照报名或考务系统录入的先后顺序,对未开考的考生进行优先排考。(2)、在本通知中未涉及的职业(工种)由于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本批次考务工作安排暂未做相关安排,将在后期统一对外发布,具体时间和安排请等待后期相关通知。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6

(2)、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3-5天,可在线下载电子版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24年9月7、8,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核科目及方式:

理论知识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操作技能采用纸笔作答、上机考试或实际操作方式(不同的工种或不同的考试批次,采用的考核方式不同),两个科目皆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报名流程、报名材料、报名确认:

(1)、考试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称“职业技能网报平台”,网报平台网址链接:http://bm.hnzyzgpx.com),点击页面中部【个人报名】按流程进行报名信息填报,请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及时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2)、缴费时间

缴费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6

3)、报名材料

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等级表2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③、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相应考试)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证明,或取得正规培训毕(结)业证书1份;

⑤、工作年限证明1份;

⑥、符合报名条件相应的前置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前置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件1份;

4)、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费用后,需提交报名确认资料进行审核。提交的材料如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不一致,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报名确认材料相关说明【点击查看】 

四、考核标准及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职业技能网报平台

2024年8月20


来源:职业技能网报平台 丨 发布:管理员09整理 丨 时间2024-8-20丨 链接:见全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