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有哪些?具体程序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问:请问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有哪些?这样规定的考虑是什么?
答:《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明确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计算原则,即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主动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失业现象的发生。
问:申领该项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为最大程度的减少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通知》规定的申领资料为:
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问:申领该项补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知》规定的申领拨付程序为:第一步,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审核工作。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于财政资金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减少申领的中间环节,建立享受政策的直通车;二是通过公示,防范道德风险,通过直接将资金发放给职工个人,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
问: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为充分体现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结合河南实际,我们对国家文件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做了适当分级,即根据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将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倾斜。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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