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2023年6月10、11日物流服务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要求和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现将2023年6月批次物流服务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
物流服务师(一、二、三级)[查看报名条件]
健康管理师(一、二、三级)[查看报名条件]
公共营养师(一、二、三、四级)[查看报名条件]
说明:在本通知中未涉及的职业(工种)由于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本批次考务工作安排暂未做相关安排,将于后期统一对外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请等待后期相关通知。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
(2)、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3-5天;
(3)、考试时间:2023年6月10、11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核科目及方式:
一级、二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考试三部分;
三级、四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二部分;
理论知识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操作技能采用纸笔作答、上机考试或实际操作方式(不同的工种或不同的考试批次,采用的考核方式不同),综合评审采用论文撰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考试方式,所有科目皆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报名流程、报名材料、报名确认:
(1)、考试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称“职业技能网报平台”,网报平台网址链接:http://bm.hnzyzgpx.com),点击页面中部【个人报名】或【项目名称】按平台流程进行报名信息提交,请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流程和要求如实进行填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及时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2)、缴费时间
缴费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
(3)、报名材料
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等级表2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③、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相应考试)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证明,或取得正规培训毕(结)业证书1份;
⑤、工作年限证明1份;
⑥、符合报名条件相应的前置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前置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件1份;
(4)、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费用后,需提交报名确认资料进行审核。提交的材料如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不一致,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报名确认材料相关说明【点击查看】
四、考核标准及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物流服务师
物流服务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物流服务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物流服务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仓储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等。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技术、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金融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快递运营管理、铁道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
健康管理师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健康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二级(技师):
(1)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 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
公共营养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①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职业技能网报平台
2023年5月29日
◆来源:职业技能网报平台 丨 ◆发布:hnzyzgpx整理修改 丨 ◆时间:2023-5-29丨 ◆链接: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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