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间、报名条件和材料、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准考证、证书样本及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文件及要求,现将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养老护理员职业基本信息: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 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2019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较2011年版《标准》,在放宽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拓宽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缩短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时间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同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提出“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中 文 名:养老护理员
•考试周期:依据评价单位认定公告
•类 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发证机构:人社部门遴选的评价组织或用人单位
•分 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证书查询: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监管单位:各级人社部门
现阶段考试政策:
2019年12月3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详情】
从2020年1月起,除部分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1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详情】
2021年养老护理员开始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后统一由人社部门遴选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组织或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实施,考试合格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考试安排:
1、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
2、考试安排:
由人社部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制订评价标准规范,由人社部门人社部门遴选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组织或用人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每年安排多次考试,考试科目:理论、技能,共两科;
3、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2)、报名截止时间:考试前7-10天左右;
(3)、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3-5天;
(4)、考试时间:依据准考证说明;
(5)、考试地点:依据准考证说明。
4、考评方式/考试科目: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无纸化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纸笔作答/实操方式进行。
5、考评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考评对象:
全国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管理人员;老年福利机构等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老年产业有关部门。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最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者。(详细条件见文中说明)
三、报名流程、报名材料、报名确认:
(1)、职业技能网报平台考试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称“职业技能网报平台”,网报平台网址链接:http://bm.hnzyzgpx.com),点击页面中部【个人报名】或【项目名称】按平台流程进行报名信息提交,请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流程和要求如实进行填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及时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2)、报名材料
①、审核备案报名表2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③、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个人诚信承诺书1份+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
⑤、工作年限证明1份
附:【报名材料及确认详细说明】
(4)、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费用后,需提交报名确认资料进行审核。提交的材料如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不一致,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核标准及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养老护理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说明:
•相关职业: 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本专业: 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相关专业: 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护理、 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 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 心理学等。
五、查询网址、证书样本
证书查询网址: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zscx.osta.org.cn和jndj.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栏输入“证书编号”以及“证件号码”或“姓名”中的任意一项。
◆来源:职业技能网报平台 丨 ◆发布:hnzyzgpx整理修改 丨 ◆时间:2022-3-25 丨 ◆链接: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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